国家濒管办日前发布2018年第7号公告,决定于8月1日-12月31日期间,将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所涉及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物种及其产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核发权限授予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11月5日-10日在上海举办。为向各国(地区)展馆布展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活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公告明确,因参加博览会需要进口或再出口《公约》附录物种及其产品的,应当凭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参会证明,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所要求提供的材料,通过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向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申请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